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IM电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中高学后伙〔2012〕1号)、《江西省教育厅IM电竞转发〈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IM电竞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赣教勤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IM电竞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在市场物价快速上涨时保持稳定,结合IM电竞实际,制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以下简称“平抑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院长办公室、学工处、财审处、资产处、纪检监察室、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平抑基金来源 (一)由学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列入预算。 (二)各食堂在日常运营中违反合同及有关规定的罚款。 (三)学院食堂发展基金的30%作为平抑基金。 第二章 平抑基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平抑基金使用范围 (一)食品原材料价格上涨补贴。当学院所在地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8%时,即可启用物价平抑基金对食堂进行补贴。补贴额度由学院平抑基金领导小组根据物价实际涨幅,按食堂当月营业额制订合适的百分比,对食堂进行补贴。 (二)节假日庆典补贴。重大、传统节假日(如国庆、端午、中秋、校庆日等)及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后勤管理处开展的对师生普惠性就餐活动。 (三)食堂损失补贴。因校园一卡通系统或电力系统等故障造成的就餐者无法正常刷校园卡消费给食堂造成的经营损失。 (四)在特殊时期(如学院所在地人力成本大幅增长),经平抑基金领导小组评估认为应当启用时。 第三章 平抑基金的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当符合启用条件时,后勤管理处经论证后向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和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论证后向平抑基金领导小组提出报告,经平抑基金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向院务会提出启用报告。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按照补贴标准和范围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若使用基金额度达到学院“三重一大”管理规定要求时,上报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 第四章 平抑基金的评价和监督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要随时掌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向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反馈相关情况和学生的合理诉求,确保学生真正享受到平抑基金给其带来的实惠。通过使用平抑基金,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第七条 平抑基金领导小组对基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实施审计监督。 第八条 平抑基金资金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平抑基金的支出程序是否规范; (二)平抑基金使用的效果评价; (三)其他涉及平抑基金安全的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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